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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着他去了他在的城市。
林屿洲在这座城市的一家三甲医院当外科医生。
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,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
客厅里有一面大书架,上面摆满了医学书籍和一些文学作品。
阳台上养了几盆绿植,绿萝垂下来,吊兰开了白色的小花。
他把主卧让给我,自己搬去了次卧。
“你先住着,不着急。”
他帮我把行李箱拿进房间,把窗帘拉开,阳光立刻涌了进来。
“有什么需要的随时跟我说。”
我站在房间中间,看着这个陌生的空间,忽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。
“林屿洲。”我叫他。
“嗯?”
“你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?”
他站在门口,手插在裤兜里,看着我。
“你想说的时候会说的。”
“不想说就不说,你在我这里,不需要交代任何事。”
那天晚上,他煮了面。
番茄鸡蛋面,面上卧着一个荷包蛋,蛋白煎得焦焦的,蛋黄还是溏心的。
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溏心蛋?”
我坐在餐桌前,看着那个金黄色的蛋黄,有点惊讶。
“大学的时候有一次食堂吃饭,你跟同学说爱吃溏心蛋,但食堂的蛋总是煎太老。”他说得云淡风轻,好像记住一个不熟的学妹的饮食习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我夹起那个蛋,咬了一口。
蛋黄流出来,金黄色的,稠稠的,甜丝丝的。眼眶突然就红了。
不是因为伤心,是因为感动。